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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魏林虹
日前,由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人民法院、古田县人民检察院、古田县生态环境局、古田县林业局、鹤塘镇人民政府共同设立的古田县公益生态修复示范基地正式揭牌。
该基地系宁德市打造的融生态修复性、公众参与性、警示教育性于一体的公益生态修复示范基地,主要是由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义务人为修复主体,用于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人在出于客观原因不能修复、不易修复等情况下,通过替代修复、异地补植等方式,来承担赔偿、修复环境,为开展生态环境“替代性修复”提供了新的载体。
同时,基地也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建立起了生态环保协作配合机制,对违法单位和个人起到震慑作用,达到教育企业和个人依法生产、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